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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「產業園區管理局」局徽(logo)設計徵選競賽
發布日期 2013/5/29
發布單位 實習輔導組
點閱次數 1806
詳細內容

 「產業園區管理局」局徽(logo)設計徵選競賽

一、徵選源由
經濟部加工區與工業區皆為國內經濟發展的重鎮,在台灣經濟奇蹟中一向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,數十年來隨著環境變遷,不斷地轉型、成長與蛻變,可謂是國內經濟活動歷史的縮影。經濟部為配合中央政府組織再造之政策,未來加工出口區與工業局之工業區業務計劃整併成為「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(Bureau of Industrial Park, Ministry of Economic and Energy Affairs)」,產業園區管理局中文簡稱為「園管局」、英文簡稱為「BIP」。為符合新局新氣象徵選新名稱之精神與意涵的局徽(Logo),並藉由「局徽」之設計與推廣,得以讓民眾瞭解「產業園區管理局」之意象,俾易推行各項政策與業務。
「產業園區管理局」主要掌理園區開發規劃、用地與建築物之取得及開發工程;投資促進、招商、宣傳、經營輔導及創新發展;工業專用港之設置、興建、營運及管理…等業務。
 
二、主辦單位:
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。
委辦單位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。
 
三、活動對象
(一)任何個人(自然人)、公司行號或以團體集體創作等方式,均可參加徵選(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)。
(二)參賽作品需未曾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之設計作品。
 
四、活動主題:
藉由「局徽」之設計與推廣,得以讓民眾瞭解「產業園區管理局」之意象,俾易推行各項政策與業務。
 
五、活動期程
(一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2年10月11日(以郵戳為憑),截止收件。
(二)初選評審日期:102年10月21日以前完成。
決選評審日期:102年11月10日以前完成。
(三)公佈及頒發獎勵金日期:102年11月20日以前公佈得獎作品,並預訂於同年12月3日前頒發獎牌(獎狀)及獎勵金。
 
獎勵方式
(一)第一名:1名,頒發獎勵金新臺幣30,000元整及獎牌乙只;本機關得採用為「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局徽(logo)」。
(二)第二名:1名,頒發獎勵金新臺幣15,000元整及獎牌乙只。
(三)第三名:1名,頒發獎勵金新臺幣8,000元整及獎牌乙只。
(四)佳作:3名,各頒發獎勵金新臺幣3,000元整及獎狀乙只。
(五)初選入圍作品參加獎:20名,各獲得16G隨身碟一個。
 
其他詳細內容請見下載簡章參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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